多数人会“得理不让人”,因为一般总认为“理”是很清楚明确的。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没有必要有理还让别人。殊不知世界上大多数的理绝不是那麽是非分明。如果“理”真的那麽是非分明,理屈的一方会自动让步,官司就不用去打了,世界也就太平无事了。
“得理也让人”是一种个人修养。它很类似於孔子所说的“以德报怨”。别人做错了事,该如何对待?孔子说,要用符合道德的方法对待。既不是以德报怨,也不是以怨报怨。因为这样未必符合道德,符合原则。只有始终坚持道德原则,不管是对什麽人,什麽事,永远不可违反的是道德原则。得理也让人,是一种符合道德的原则,这体现的是宽容精神,这不是当无原则的老好人,或者对坏事视若无睹。这种态度是从善意去体谅别人。同样一件事如果是出於恶意,会激起激烈反对;如果是出於好意,就不会去计较。
“得理也让人”不但是人与人相处的良好原则,恐怕也是国与国之间的原则。外交官如果也能“得理也让人”,世界上会减少许多矛盾。可惜的是事实上恰好相反,外交官就是专门制造事端的。一件小事经过他们的处理可以变成大事;一件民间纠纷可以扩大成为国际事端,越复杂越好。借此机会可以坐头等舱飞机飞来飞去,住五星宾馆,反覆讨论。花纳税人的钱,为自己找事干。不过外交官确实也有难处。如果他们对外国“得理也让人”恐怕在国内就交代不过去。老百姓会骂他们没有守住国家利益,甚至也是卖国贼。这个罪名谁也担当不起。可是如果双方的外交官都是“得理不让人”,对再小的事也看的很紧,双方都寸步不让,甚至擦枪走火,打了起来,生命财产都会受损失。倒霉的还是老百姓。和平是国际间事务的最高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得理也让人”是不错的。即使对外交官也一样。
我想起国内的某一外国资本的超级市场因为一点小错误(比如标价有错,或者过期食品忘记下架)遭到公众批评。这很应该。但是有些人把这件事“得理不让人”,借题发挥,扩大成为外国人欺侮中国人的大事。因而举了旗子摇旗呐喊,成为爱国行动。有人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指责是汉奸卖国贼。本来是一件小事,最後变成大事情。中国在外国的企业也碰到过外国人的这种爱国行动。如果大家都把小事因“得理不让人”而变成了大事,这个世界真的很难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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