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气微博女王”姚晨因转发一位航海者海上求救的信息,被网友质疑“传谣”。
姚晨和公众人物的微博,因其关注者众多成为影响力空前的自媒体。人民网官方微博甚至感叹:“微博女王”姚晨让人民日报人有了强烈的“危机感”,她粉丝1955万,理论上,她每一次发言的受众,比《人民日报》发行量多出近7倍。
正因为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她转播的求救信息,才引起更多网友的关注,有关部门对此也十分重视。而当确证消息证明与事实有出入时,大家才感觉“很受伤”,大家对她的批评与指责,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期待——希望她用好这个利器,使之尽可能发挥正面的力量,而尽量减小其负面功能。而微博最令人诟病的负面功能,就是传播谣言。
风行於微博上的“谣言”,有以下几种类。第一类,是完全出於恶意,惟恐天下不乱或带有恶劣目的,造成社会恐慌和动荡的;第二类,是并无恶意动机,甚至出於好心,但因为掌握信息不准确不全面,而造成误传的事实;第三类,是由於事件处於“正在进行时”,昨天的准确信息因加入时间的变量,而变得不准确;第四类,则是传播的事实没有错,但因利益牵涉方不认可或不希望传播,而将之污为“谣言”。
以上几种情况广泛存在於微博中,作为微博的博主,在转播时,一定要慎加甄别。第一类谣言,相信多数人都能识别并正确处理。第二类,多数博友都遭遇过,包括各类求医捐找骨髓配对双胞胎找爸爸之类的信息,很多人是“宁可信其有”地随手转过。而第三类,遇到的几率也非常高,比如某地失踪几个娃娃,希望网友帮忙找,结果第二天找到了,找到了并不代表没失踪过,只是时间推移结果变化了而已。转播微博的人如果把新情况也转出来,也就算有首有尾,没有谬误了。而第四类,在当下也不稀缺,遍观很多曝光出来的艳照门或送礼清单或一些腐败行为时,被曝光者或其庇护者跳出来说的第一句话说是:这是造谣!
姚晨的所谓传谣,大致就处於第三类和第三类状态之间。既可能是因为好心而误传了信息,也可能是因为事态有了新发展,而未及时更新信息状态。这也为姚晨及诸多名博提了个醒,今後在转此类信息时,要麽注意误别和核实,要麽在转播提示中,提醒此消息未经证实。或在有新情况出现时,及时播报一下。这样就免得误导公众,也影响“人气微博女王”的诚信度。
借姚晨这个并无人受到伤害的例子来拿微博说事,进而妖魔化微博和网络舆论,是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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