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半後,3Q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上演。2012年4月13日,广东省高院宣布,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360已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反垄断诉讼,并索赔1.5亿人民币。4月18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控辩双方交锋激烈,基於案件的复杂性,法庭未做出当庭裁决,将择日宣判。
一年多前的那场大战,是政府部门用行政力量,以维稳的方式平息的。很显然,这种方式并未真正解决中国互联网行业规范的缺乏问题,捂盖子维稳的做法只能掩盖一时,中国互联网业界亟需一个公正明晰的法规体系来结束“丛林状态”。
中国的反垄断诉讼极少,此案是广东省首例反垄断纠纷案。实施垄断行为的那些企业,往往与公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多人觉得告国企垄断没什麽胜算的时候,两个民营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反垄断诉讼,将会提供一个很好的法律参照。
这一诉讼最主要的价值在於,它扫瞄出了中国互联网管理的四大法制漏洞:缺乏一套完善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套公正的经济纠纷调解体系、一套强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整个行业还处於莽荒状态,奉行丛林原则。
此次的被告腾讯公司,多年来一直陷入各种抄袭的指责,就在此案开庭前一周,还被网易公开要求停止抄袭其产品。另外,事实上QQ已经成了人们的一个基础通信工具,究竟能不能企业说停就停?还有在此次大战中揭露出来的客户端软件涉嫌大肆扫瞄用户隐私数据的问题,这些虽然未必有具体的法条直接管辖,但人们基於基本的正义直觉,并不难作出判断。我们的司法体系可以考虑沿用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处理这类案件。
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世界范围内体现了中国人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但高度的市场竞争并不等於不要规则和裁判,法律环境的滞後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互联网业的创新与进步,非改不可的时刻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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