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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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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4版:先驱博客
讨伐山寨,不如检讨自己!
 作者:007cat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4月17日,海南传统永和豆浆委托律师发表声明,就前一段时间“山寨永和豆浆”一事表示不满,并保留法律解决之权利。表面上这是一起“李鬼”呛声“李逵”的娱乐新闻,但实际上这应该是一次非常好的普法教育机会。
  从法律角度来讲,传统永和被媒体和舆论指称“山寨”永和豆浆确实有些冤枉,其一,传统永和的商标和名称均为合法取得,且被官方及社会普遍认可;其二,传统永和的商标和名称与永和豆浆的商标、名称确实是有较明显区别;其三,“山寨”一词目前是贬义词,客观上对传统永和的商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山寨”永和之争,其实是对中国的商业品牌经营模式的一次浅尝辄止的反思。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却缺乏自有品牌,世人只知道“中国制造”,却找不到多少“中国创造”,本来就揭露出商业品牌经营模式内在的路径依赖:模仿。没错,当下的中国,模仿仍然是一个品牌发展的终南捷径。但是只懂得模仿的企业,注定是走不了多远。所以说,只有拥有自己的品牌和核心技术,才能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笑到最後。
  有了自己的品牌和技术,还得有强烈的品牌保护意识。传统的商业品牌如“中华”牙膏等被外资收购後,很快就被外资雪藏,最後悄然谢幕。再比如海南省的“槟榔”牙膏、加积鸭,本省企业对本地自有品牌的经营和维护有些漫不经心,结果市面上可见的槟榔牙膏和加积鸭,已有相当一部分不是本地自有品牌。更加可惜的是象东山羊、和乐蟹,早就名列闻名天下的海南四大名菜中了,但却由於忽视了物种保护及品系提纯、规模生产、原产地保护等工作,目前已经只是一个传说了,自己葬送了两个优质品牌。这些都是吃了缺乏品牌保护意识的亏的惨痛事例。
  最主要的是,对自有品牌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政府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除了在政策上大力扶持鼓励本地企业大力发展自有品牌之外,还要在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技术保护、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保护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辅导和服务支撑,也就是说,既要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基础投入,还要提供一个相对完善的投资软环境,在经济发展中依法扮演好企业发展壮大的“保姆”和“守护人”的角色,惟其如此,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摆脱“山寨”和“被山寨”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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