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聂磊以狱友、邻居、亲戚等关系,先後纠集被告人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红星游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1998年後,被告人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聂磊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依法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其认罪态度较好,但综合全案罪行严重,决定不对其从轻处罚。
青岛黑帮老大聂磊成长之路
聂磊(化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202196707170017,初中文化程度,无业……”这是2011年4月15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编号“青岛刑诉[2011]50号”起诉书的开篇内容。此人就是在青岛横行10余年的“黑老大”,也是此次“青岛警界地震”的震源所在。
在网上,聂磊和他的经历已经成了“传奇”。天涯论坛有一个连载热帖《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详细讲述了聂磊从出生到成为黑社会老大的经历,故事极具戏剧性和现场感。而在青岛,聂磊的故事就真实了很多。提起他,几乎每个人都能说上两句,有的看起来还十分了解:“聂磊啊……”在很多人的口中,聂磊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讲义气”,是市民们在提及他时用得最多的一个词……
聂磊的父母均是青岛市中学教师,父亲聂毓祥毕业於山东大学数学系,曾任青岛市第二十四中学教导主任,母亲张永青也是一名优秀的数学教师。因为母亲的关系,聂磊小学毕业後顺理成章到青岛一中就读。生活上未曾享受父母过多关爱,却在学校享受“教师子女”的严格照看;唯一疼爱他的爷爷,却无法在学业上对聂磊有所帮助。聂磊於是成为让大人头疼的“野孩子”。
1982年的一天,青岛一中的音乐器材被盗,学校立刻对聂磊起了疑心,并向派出所报了案。15岁的聂磊作为重要嫌疑人被拘留了近一天。然而经过排查,盗窃竟是派出所某警察的儿子所为。警察的儿子也会干偷鸡摸狗的行当,并连累聂磊蒙冤,这件事也许让聂磊对社会和人性有了新的体会。
初中毕业後,聂磊放弃了学业。一天,他看到三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孩子在争吵:两个四方区的孩子向一个市南区浮山後的孩子索要钱财,浮山後的孩子手里只有1.35元。聂磊凑上前说,“给他留5分钱坐车,其余的我们拿走。”不久,浮山後孩子家属报案,聂磊被带到了派出所,那时正值全国“严打”,聂磊因犯抢劫罪被判刑6年。宣判後,聂磊等被命令头顶大牌子,上街游行示众。聂毓祥夫妇不断提交申述材料,两年後,聂磊被改判拘役六个月。
此後,聂磊开始在即墨路小商品市场摆摊卖鞋。1992年,聂磊等青岛商贩去温州进货,因争执发生斗殴,聂磊一夥人把对方一个人绑起来,掠走财物。他终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後因被烫伤保外就医。
十年间,25岁的聂磊三次入狱,但与他相识的人对他的评价却出人意料:他一米八的个头,文弱书生,不太会打架,但是讲义气,朋友多。这种性格使聂磊在狱中也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後来成为聂磊黑社会团伙的骨干。
从鞋贩到房产商
1997年,即墨路小商品市场正式“退路进室”。据知情人透露,此前两年,聂磊主要精力已经不放在卖鞋上了。2000年前後,聂磊在易州路与他人合夥经营“即墨路鞋城”。此时,聂磊已积累了几十万元资金,他开始寻找其他赚钱的行当。
20世纪90年代,受全国房地产开发热的影响,青岛房地产也异常火爆。据报道,90年代初期,青岛已经有8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聂磊也把目光也投向了房地产业。做房地产开发需大量资金。於是在1996年前後,通过关系,聂磊向青岛市下辖的胶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贷款数千万,贷款利息则高达30%。
聂磊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如意小区、徐州路专家公寓楼、明珠新村、青岛火车站的如意大厦、翡翠花园别墅、悦海豪庭等项目。
房地产业为聂磊积累了巨额财富。更关键的是,聂磊也成功地从默默无闻的路边鞋贩,转型为“知名”房地产商。自此,他开始能够接触到青岛的各路头面人物。
聂磊早在1990年代中期就开始涉足娱乐场所。1998年前,聂磊已经拥有“震泰游戏厅”“红星娱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多个游戏场所。名为游戏厅,实为赌场。通过经营赌场,聂磊不仅获得大笔收入,而且进一步加强了与警界的关系。
1998年前後,聂磊为了维护帮派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在其经营的娱乐城和青岛部分区域内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聂磊为首,刘峰玉、姜元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几乎是清一色的刑释人员,其中有人是聂磊的狱友,有人在1980年代聂磊混迹街头时就与他相识。该组织人员分工明确,有专人保管枪支,有人分片负责聂磊的场子,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对外统称“聂磊公司”。
案发“新艺城”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形象和城市地位,1990年代末,青岛市做出了政府东迁的决定。从2000年开始,青岛市东部开发区陆续开发建成了包括香格里拉大饭店、丽晶大酒店、颐中假日酒店等五星级宾馆,以及高档写字楼、公寓和高档娱乐消费场所。
2006年,聂磊与李岩共同投资的新艺城夜总会也在最繁华的东部新区香港中路占据了一席之地。据知情人透露,新艺城夜总会的股份分配是聂磊占55%,李岩占45%,李岩出任总经理,聂磊很少参与经营。
公安部发布的关於聂磊的B级通缉令上,这样描述导致聂磊被通缉的案情梗概:“2010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山东省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
青岛当地媒体报道如下:27日凌晨1时许,颐中皇冠假日酒店的“雾之花”夜总会内,突然闯入20多名拿着刀具的男子,砸碎花瓶和茶几,并对夜总会服务经理孙某殴打十多分钟,孙身中八刀,昏迷不醒。警方调查显示:这起暴力事件的幕後主使,是一名叫聂磊的中年男子。
而起诉书显示,3月27日零时许,高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4名女青年到颐中皇冠假日酒店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的保安发生争执并厮打。後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聂磊组织骨干李某,李某则让蔡某汇报给聂磊或另一骨干任某。蔡某未联系上聂磊,遂找到任某,任某通过手下纠集了数十人前往酒店,於是出现了上述一幕。
事有凑巧,2010年3月下旬,正值由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这是自2008年奥运、2009年十一届全运会後,青岛市主办的又一国际A级大赛,青岛方面以高规格接待,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五星级的颐中皇冠假日酒店。
据知情人透露,聂磊显然没料到,“雾之花”殴斗会演变成国际事件,这也让包庇他的人遮掩不及。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发B级通缉令,通缉聂磊。两个月後,聂磊落网。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宣布,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保护伞树大根深
知情人评价,若非聂磊的部下在“错误的时间”到“错误的地点”砸场子,他可能仍安然无恙,因为他的保护伞“太强大了”。
聂磊涉黑案公布後,人们发现,2000年之後的十年里,聂磊在公安部门“案底清白”,但其所经营的娱乐场所,涉黄涉赌,依起诉书所列举罪名,不可能完全隐藏於警界眼线之外。他在黑白两道间闪展腾挪十年之久而能安然无恙,令人称奇。聂磊案发後,青岛警界震荡,甚至有警察“奋不顾身”地帮助聂磊逃脱。
聂磊遭通缉潜逃之际,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为其提供通讯工具、转移住所,甚至驾车冲撞前来拦截追捕的警车。这种场面若非真实发生在聂磊案,恐怕只有在警匪电影中才能看到。
截至目前,聂磊涉黑案共抓获犯罪组织成员209人,其中逮捕161人。据说为办好这一案件,青岛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专门赶赴重庆学习“打黑”经验,并在“侦破聂磊涉黑案件”的基础上,开展“清网追逃”攻坚行动。目前已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300余名,逃犯下降率超过60%,将一大批潜逃多年的重大逃犯追捕归案。
但聂磊涉黑案仍未终结,至今公布有包括两个公安分局局长在内的14名警察涉案被抓,青岛警界官场对此噤若寒蝉,很多人猜测,还会有哪位警界或政界官员会被拖下水现出原形。人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黑老大聂磊的人生轨迹从此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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