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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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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本地新闻
刑法修订案:忽视虐童案不报警 监禁可能高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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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根据昨天开始生效的相关法律,如果知悉儿童虐待事件却又不上报将可能面临高达10年的监禁。
  去年通过的《第3号刑法修订案》加强了有关机构约束“伤害社区中最脆弱的成员的个人”的权利范围。
  2006年,震惊纽西兰全社会的Kahui双胞胎被虐致死而杀人犯父亲却最终被释放的消息一直触动着人们的神经,此次刑法修订案正是响应了人们保护受虐儿童的呼吁。在当年该案的调查过程中,Kahui家人被指责没有向警方披露重要信息。
  从昨天开始,任何18岁以上的成年人如果没有报告他们所居住家庭内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中所发生的虐童事件,都属於违法行为。该法律规定同样适用於知悉儿童受虐待的医院员工。
  侦缉警长Rod Drew告诉纽西兰电台,警方将会马上实施新法,纽西兰的虐童问题一直是个很严重的问题,警方希望能通过此次法律修订减少虐童案的发生。
  另一项法律修订允许警察以扮演16岁以下儿童的身份诱捕那些企图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而根据此前法律,在类似情况下落入警方圈套的性侵罪犯不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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