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疯传之後,立即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对少女表示了深深的同情,千夫所指“官二代”。事情经过几家媒体的挖掘、澄清之後,真相也渐渐清楚起来。於是,又有一些“冷静”、“公正”的评论人士,说什麽“莫要牵扯到『官』上去”、“莫把少女毁容事件标签化”、“莫让少女毁容案重走药家鑫案弯路”等等,颇有责怪网络舆论过激,甚至认为网络言论可能会影响司法审判的意味。
其实,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既没有必要强调“官二代”,也没有必要否认它,真正的焦点是嫌犯的父亲及其他相关人员有无可能利用职权影响案件的审理。而隐藏更深的问题则是:民众为何对“官”的特权以及司法的独立性如此缺乏信心?
现代法律当然没有家属牵连罪,嫌犯犯罪不等於其父母亲犯罪。但是嫌犯尚未满18岁,其父母对其的教育、其家庭的影响肯定是有问题的。看嫌犯极端自私的犯罪动机,亟需嫌犯自己、嫌犯家属以及整个社会去反思,嫌犯有没有“官二代”的特权思想,起码,有没有高於普通人的优越感?
上世纪下半叶以来,干部子弟特别是高干子弟明显优越的社会地位,使他们自感优越、高人一等,甚至飞扬跋扈,在文革动乱期间表现得近乎疯狂,虽然这些干部子弟随後也马上倒霉,然而文革之後直至今天,干部子弟在占据有影响的社会地位——晋陞高官或执掌大型国企方面一直拥有明显优势。虽然特权的地位和特权的思想不一定促使他们犯罪,但是社会对干部子弟——“官二代”的不满和厌恶却是普遍的并且是由来已久的。这实际上是整个社会对特权地位、特权思想的不满和厌恶的具体反映。
这种思想一旦与某一桩令人发指的罪行有联系,譬如汽车撞到人再用刀把人捅死(药家鑫案)、恋爱不成将对方毁容(陶汝坤案),网民们就尽情地把这种情绪发泄出来,有些弄错了事实的言论,譬如罪犯药家鑫和嫌犯陶汝坤都不是什麽高干子弟,甚至都不是什麽干部子弟。
如果网上有什麽过激言论,看待它们时的确应理智清醒,必要时甚至需要严肃批评。但要求网上言论必须像科研报告或法院审判辞那样精确、没有一点漏洞,也是不现实的,甚至有可能沦为压制不同意见的手段。事实上,近年来的社会现实一再告诉我们,网络言论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舆情的反映,而且在建设法治社会中也能起到监督作用——防止特权影响到法律的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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