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0年9月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擦撞事件,先前日本检方2度对詹其雄做出不起诉处分,但那霸地方法院指定具检察官角色的律师,根据那霸检察审查会的“起诉决议”,向那霸地方法院提出强制起诉。
詹其雄被强制起诉的理由是妨碍公务执行、损毁日本船舰、违反外国人渔业规范法。
但是詹其雄已返回中国,日本要获得中国方面协助,将起诉书送交詹其雄的可能性低,所以这场官司可能无法开庭审理。
这起造成日本与中国外交关系紧张的撞船事件,发生於2010年9月7日。
詹其雄驾驶的渔船冲撞日本石垣海上保安部巡逻船後,石垣海上保安部於8日以詹其雄涉嫌妨碍公务为由加以逮捕。但那霸地方检察厅後来保留处分,释放詹其雄。之後历经2度审理,都以不起诉处分。
但由人民组成的那霸检察审查会於去年7月,2度做出议决,认为应该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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