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奇思妙想似乎只有昏君能想得出,南唐後主李煜尤甚,陶宗仪曾在《辍耕录·缠足》中如此写道:“李後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後主作金莲,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上有所好,下必仿之。李後主的特殊癖好倒是推广了女人缠足出“金莲”的风气。
及至宋代,这一风气颇为盛行。苏轼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道:“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女人的脚甚至关乎着其终身大事。但男权时代,人人“争羡纤纤之雅步,谁哀蹐蹐之消魂”。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痛,可想而知。《随园诗话》有一故事说,清乾隆时赵钧台买妾,有李姓女貌佳,而嫌其足未裹。媒谓女能诗,赵即以“弓鞋”为题面试之,女即书曰:“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末句一语中的,说到底,均为男人所需。
《女儿经》上说的有趣:“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李渔更是直言,缠足的实则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慾。由於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可以“昼间欣赏,夜间把玩”。《金瓶梅》里,西门庆试探潘金莲即借弯腰拾筷之际捏了一番其小脚,潘金莲便春心荡漾了。
缠足之风被人诟病,逐渐废除,但女人对足及足下之物的重视似乎从来不曾断过,高跟鞋即是一种。辜鸿铭认为西方女子穿高跟鞋和裹小脚有异曲同工之妙,两者都是为了让女人显得更性感。现代人穿高跟鞋,多与李後主的癖好如出一辙,时髦的LadyGaGa式高跟鞋在我看来并不比缠足来得轻松。对美的追随,且不去评说,只是时常看见女人为穿高跟鞋,如跳芭蕾一般,磨出满脚板的茧,实难觉出“步步生莲花”的美来。用以清朝一女子《谢禁缠足表》所云,冠履配乎乾坤,何必匠心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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