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惩罚措施是校长们采取的最後一项手段,这不是为了让孩子们吸取教训而是要帮助他们或者保护其他学生免受暴力、反社会和偶尔出现的性侵犯行为的影响。
根据《官方信息法》披露的信息,截至去年11月,超过21,000名学生曾接受严重的纪律惩罚。其中1874名学生不到10岁,包括170名5至6岁的学生,还有75名学生在经过学校理事会纪律听证会的讨论後被学校退学。
统计数据没有显示违纪学生的年龄段,校长联合会表示5至6岁的学生违纪通常不会采取十分严厉导致退学的惩罚。“让5岁的孩子退学不太恰当,”理事会主席Paul Drummond说,“大多数学校在勒令小学生退学或停学前都会前采取其他处理方法,退学或停学是最後不得而为的方法。除非情况很严重,有可能危及自身安全或其他学生的安全,否则不会让年龄这麽小的孩子退学或停学。”
截至去年11月,被处罚的1874名小学生中,1602名学生被处罚休学在家查看多达5天时间。还有197名学生因更严重的违纪行为被停学,等待学校理事会的讨论。在这些学生中,75名学生因恶劣的违纪行为被正式退学,意味着他们必须去其他学校重新注册。
虽然去年提供的数据不完整,但是学生违纪水平基本上与10年前的水平持平。在2001年,1963名小学生曾接受严重的纪律处罚。
Drummond指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人数有所上升且有低龄化的趋势。其中一些孩子受到家庭不良环境的影响,表现出一些坏习惯,有时学校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引入其他资源或多种机构来提供支持。
“现在学校里,偶有发现一些5岁的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表现出与年龄不相称的恶劣行为,”Drummond说,“这些孩子不仅行为不端,而且言语不恭,有时甚至有性行为表现,这些现象在我们上小学时的年代都是根本没见过的。”
教育部长Hekia Parata称,在校学生违纪的人数近几年都维持在一个较平稳的水平。“学生违纪的程度和人数比例都比较平均,但是学生的这些行为会严重影响学习。”教育部2010年引入良好学习行动计划,旨在控制在校学生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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