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时间太赶,我买了早餐带到捷运上吃。吃着吃着,总觉得有人在看我,透过两个人中间的缝隙,我看见一双眼睛,是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我也注视了她3秒钟,然後继续吃。一会儿,我的余光感觉她又在看我,我心里纳闷她干嘛老是盯着我看,眼神好像还不太友好。
一会儿,她下车了,车上的人也少了,我找到了一个座位坐下。吃完吐司的我正喝着豆浆,前方有一位中年太太向我旁边的位置走来。她一身黑色大衣,头发大波浪,化了淡妆,非常有气质。她非常友善地朝我微笑了一下,出於礼貌,我也朝她笑了笑。坐下後,她的头向我轻轻一侧,然後轻声说了句:“捷运上是不可以吃东西的哦!”我的脸顿时红了起来,“不好意思”我赶紧用手摀住在膝盖上的豆浆。
我大概石化静止了3分钟,然後才回过神来。我坐着,眼珠悄悄地上扬,周围的人还是各做各的事,没有人注意到我。心里小小地呼了一口气。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懊悔和自责。我怪自己为什麽没有把功课做好,也没注意捷运上禁食的标志,而且还“旁若无人”般享受我的食物。这丢的不止是自己的脸,而且是大陆人的脸。
不一会儿,那位太太起身准备下车了,下车前,她还特意回头微笑和我说了句“再见”,非常和善、非常温柔。这两种行为的对比更让我自己自责。
不久,车上的人只剩下一点点,被隐藏的那块警示牌出现了:“车厢上禁食禁菸,违者最高罚款7500元(新台币)”看着这块牌子,我思绪万千:没错,高额的罚款会让一个人乖乖地遵守规则,不敢再犯,但这是“被遵守”;而那位太太的举动同样让我从此永不在捷运上进食,并且这样的态度是我由心自发,约束力更强大。
这不免让我想到了韩非子的法治和孔子的德治,同样是治理之略,但前者治标,而後者则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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