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台湾唯冠公司在全球各地注册了iPad商标,随後深圳唯冠公司也在2001年於中国注册。2009年苹果发行iPad前,与台北唯冠达成协益购买商标转让权,没想到当商品进入中国市场时,深圳唯冠公司抗议,表示当时苹果购买的转让权,并不包含中国的商标权。但对於这样的说法,苹果表示无法接受。
双方各执一词的结果,就是最後对簿公堂。在一审中苹果获判败诉,二审的结果,可能会在本月29日出炉,一旦苹果又败诉,很可能面临iPad在中国全面停售的结果,此外还有可能吃到一张300亿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日前在美国受访时,态度相当强硬,他表示,苹果iPad是一个很好的产品,但这不是他们进行非法行为的理由。原先有媒体猜测,整起事件可能会赔钱了事,但从目前的迹象显示,双方和解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
翻开中国法律条例,一旦侵犯商标,罚款金额最高可达销售金额的三倍。按照苹果目前在中国的销售表现来看,目前至少已经卖出约350万台,如果每台以市价3000元人民币来计算,累积金额已经突破100亿人民币,这意味着苹果公司很有可能会在最後,遭法院判处300亿的罚款。
目前苹果在中国有广大的支持者,网路更因此产生了新的专有名词“果粉”,一旦苹果最後无法用iPad的商标,在中国市场进行销售,对广大“果粉”来说,势必是个不小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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