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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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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先驱社会
中国民族政策或有调整 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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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最新一期(2月13)头版头条,刊登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有关民族问题的文章,近年来频频代表中共在民族事务,尤其是西藏问题上发声的朱维群在强调“必须毫不手软地整治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活动”的同时,也就未来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有意识地向强调地域因素的方向引导,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分析人士指出,他的表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未来中共在民族事务上的政策走向,值得关注。
  转变民族地区支持导向
  在这篇全文4000余字、题为《对当前民族领域问题的几点思考》文章中,朱维群称,30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中国经济领域各种生产要素加快跨地域流动,这种流动无论规模还是速度都是空前的。这一趋势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容易,各民族关系更加密切。比如,各民族群众更多更广泛地混居,少数民族群众更加乐意学习国家通用语文。
  朱维群认为,中国的政策取向应当是顺应这个趋势,深化这个趋势,使之不可逆转,使“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是中共中央1981年在讨论和解决新疆民族关系问题时正式提出来的)不仅是一种愿望和倡导,更是一种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关系。
  文章称,经济支持要更多强调以自然环境艰苦、群众生活贫困等地域因素为标准,更多强调对贫困地区、对生活在那里的所有民族群众的支持,比如“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计划”,而不是过分强调对特定民族的支持。朱维群称,以地域因素为主要着眼点,国家大部分支持仍然会落实到少数民族群众,但是其社会政治导向作用却是不一样的。
  尤其要防大民族主义
  朱维群指出,不要一提防止狭隘民族意识就以为只是少数民族的事,汉族喜欢说的“龙的传人”、“炎黄子孙”其实并不科学,近年东、中部一些服务窗口对来自西藏、新疆的客人“另眼相看”的做法很伤民族感情。所以,汉族作为人口最多的民族,尤其要坚决同本民族的分裂主义分子作斗争,尤其要防止大民族主义。”
  倡取消身份证“民族”一栏
  谈及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民族交融、融合问题,朱维群说,因比较敏感导致一般不提“融合”。
  建立在自觉、自愿、自动基础上的融合,应该是允许的。融合、交融不是“汉化”,而是各民族的优点、长处为大家共有共享,各民族的一致性增强。要把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交融作为民族工作的基本取向。
  他就此提出,将来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观点。
  不突出民族身份给予超市民待遇
  朱维群强调,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主要应是保障这部分群众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而不要再刻意把他们从社会人群中区别出来,突出其民族身份,给予超市民待遇。要把他们的社会活动引入到城市现有的社团、社区中来,防止形成体制外的什麽“民族村”、“民族社区”、“民族团体”。也要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不能消极应付、放任自流,不能对违法行为采取“息事宁人”态度,不能允许任何人以“民族”身份躲避或抗拒法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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