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官的认定,本案起因是二月二日晚间,Makiyo、友寄隆辉、丫子(曾琼慧)、湘莹(王湘莹)坐上林余骏的出租车,Makiyo因系安全带、车资问题与林余骏发生争执,引起Makiyo、友寄不满,动手殴打、踹踢林头部、背部十余次,Makiyo因余怒未消,也补踹一脚。
至於同行的丫子、湘莹因为接受侦讯时涉及伪证,以及Makiyo踹车门被控毁损罪,检方另行侦结。
友寄当日凌晨在淡水友人住处外,以“土下座”方式跪趴在地上长达四分多钟,向所有人道歉,他表示会为这件事情留在台湾,并在台湾接受法律制裁,若可以的话,他愿意承担Makiyo的刑责。
被殴伤在医院治疗的林余骏则透过律师表示,希望友寄隆辉、Makiyo等四人犯错後要勇敢面对,不要说谎,造成更大的错误,他愿意选择原谅对方。
本案自发生後,台湾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台检警承受极大压力,检察官自二月三日密集展开侦查动作,除传唤目击的江姓、杨姓、洪姓三名出租车司机,并两度传唤友寄、Makiyo等四人还原事实真相。
虽然友寄及Makiyo四人事後疑有串证举动,一度推称Makiyo没有踹人,但检方依据三名出租车司机证词以及提供的行车纪录器影带、附近店家录下的Makiyo咆哮声音档,认定友寄、Makiyo有踹人举动,且两人攻击林的部位,主要集中头部,认定两人涉嫌重伤害未遂。
检方强调,友寄虽案发後坦承犯行,但他仅因细故即对陌生的出租车司机林余骏连续猛力狂踢头部,造成林颅内出血,几乎有伤残之虞,其犯罪手段凶残,求刑六年。
至於Makiyo虽仅踹踢林胸腹部一次,但因她辩称因酒醉,不记得当时情形,说词与客观证据和证人证词不符,却是一再饰词狡辩,犯後态度恶劣,而且此一重大纠纷,是因她与林发生争执闹事而起,因此求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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