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消费者罗迪称朋友一家3口在三亚富林渔村海鲜排档吃海鲜被宰。经查实,三亚富林渔村海鲜排档在销售海鲜过程中擅自将“海白螺”标为实际上没有该种称谓的“白帝螺”;将“面包蟹”标为实际上没有该种称谓的“宝塔蟹”,以市场上根本不存在的海鲜品名,误导消费者,牟取非法利益,属於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三亚市工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次性死亡”原则,拟对富林渔村海鲜排档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按法定程序处理。
2月1日,一个名为“黑人光辉”的微博贴出“7道海鲜价格却高达9746元”的菜单。经查,该海鲜城1月27日在销售海鲜品过程中存在超过规定的平均差价率的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同时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他人购买,属於价格欺诈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决定对海岛渔村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三亚正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海鲜市场整治行动,对存在欺客宰客、敲诈勒索等突出问题的海鲜排挡将坚决实行“零容忍”,坚决实行“一次性死亡”,坚决依法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广大游客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