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命悬一线,出於职业与人性的本能反应,医生要做的,是赶紧对病人实施救助,挽救生命於须臾。然而,现实走向了人们认知的反面。这个89天的小婴儿,世界还未向他展开温暖人性的一面,就因为冷漠的拒绝,匆匆离去了。或许,对於婴儿死亡,医院开出的争议情况汇报书:“婴儿由於严重车祸导致死亡,从入院到死亡时间为三十四分钟,不存在抢救不及时的过错”,可以成为医院开释自我责任的说法,但这却不能成为医生见死不救,心安理得的理由。
医生与病患是什麽关系?是以生命相托。婴儿遭遇车祸,本身就是一种不幸。这时,对他及时抢救、尽心治疗,是医护责任,也是人性本能。治了,是对生命与责任尽了一份力;治不好,也会在尽责後无怨无悔。但如果选择不治,甚至在跪倒的病人家属面前,以各种程序为由,满脸麻木、无动於衷,那就不仅会遭遇人们的道德鞭笞,甚至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医生拒绝救治婴儿,需要反思与剖析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挂号、领导签字等医疗、行政程序,是不是拒绝或者延迟救治重大伤员的理由?事发之时正是周末,又是中午,在大量医护人员都在休息的时间段,救治病人的应急措施、制度安排是否存在漏洞?如果制度没有纰漏,现实执行又是否存在问题?真相需要求解。
但无论怎样,从客观情况上分析,始终绕不开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命悬一线的危重病人,应不应该死於医生拒绝救治的冷漠之中?这个问题,包含着医患关系、医护道德冷漠的现实。无论如何,见惯了生死,不应该成为对生命冷漠的理由;对病患的救治,需要经济合同与制度程序去维系,但以救治生命为己任的医院,却不应该成为商业战场,只谈生意逐利,不见医治道德。
都说医者仁心。这些年来,医疗问题积重难返,医患矛盾日益尖锐,不仅体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更在於救治程序之僵化,医护道德之缺失,对生命的漠视,已经到了令人心寒的程度。医改说了那麽多年,现在看来,需要改变的,不仅是医疗制度,更需要从医治道德上进行重建,重建道德人心,重建医治伦理。否则,连离生死最近的人,也会成为生命的漠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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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还没高清楚,就妄加评论,现在回头看这篇文章,只能当笑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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