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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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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比黄金大米更危险的是什麽?
 作者:陈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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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舆论持续近一年的追问下,有关湖南衡阳拿儿童做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真相终於水落石出。据报道,2008年5月20日至6月23日,“黄金大米”实验在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其中1组25名儿童,在科研人员没有告知的情况下,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做成的米饭。事件过程中,主管该实验实施的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萌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瞒天过海,偷偷地让孩子们吃了一次“黄金大米”。
  “黄金大米”是转基因食品中的一种,这些年来,随着科学研究深入,人们发现,以基因控制技术人为改变的食品,很可能存在严重的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人类在吃了某种转基因食品後,会导致体质变化、基因紊乱或者其他严重後果。正因如此,世界各国当前都将转基因食品作为严密监控和控制使用的对象。
  长期以来,人们基於科学本身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以及对科学的崇尚和对科技工作者的尊重,通常会高度信任科研人员,包括信任他们的科研工作、科研结论、科研道德和科研成果。科研的道德,是保障科研顺利进行的秩序基础。
  让人遗憾的是,在这次发生於湖南衡阳的“黄金大米”试验过程中,来自美国和中国的科研人员,违反基本程序,不顾科研道德,偷偷骗取儿童参与转基因食品的试验。这样的行为,说轻一点是违反科学道德,说重一点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间接故意。倘若这些“黄金大米”真的存在某种现实的危险,那麽25名被骗儿童一生的幸福或许就此毁灭。
  这次违规试验也提示中国的监管部门,对於外国科研人员在中国对人体进行的试验,必须从严控制。对於他们来说,很可能存在一种既追求科研效率又要向外国人转嫁科研风险的双重考虑。对此,中国必须明确告诉他国有关人士:中国人不是任由试验的标本!
  “黄金大米”在衡阳的违规试验,也暴露了中国科技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漏洞。管理部门基於对科研人员的信任,疏於监管,任由其胡作非为。因此,这次事件也提示有关部门,今後,对於涉及人体健康的试验项目,必须加强监管和检查,切实保护受试者的健康和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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