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後,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对此,糯康辩护律师林丽表示,和糯康会见时他详细地向自己了解了中国的司法制度。林丽认为:“当庭表示要上诉,这是一般刑事案件被告人通常的表现。”
法官:
虽有悔罪之心,但罪行极其严重
据庭审法官介绍,糯康曾在庭审中表示,他有约3000万泰铢的私人财产,他愿意将这些钱,作为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
今年10月12日,在湄公河惨案庭审20余天後,糯康在被允许的情况下,与其家属取得联系。随後,糯康家属将约合600万元人民币交付到法院。
主审法官称,因糯康罪行极其严重,虽有悔罪之心,仍不可减轻其罪责。
湄公河10·5惨案,13名被害船员家属中,6名被害人家属获得赔偿金额37.9万元。其余7名受害人的家属,获赔金额从40万到最高的55.7万元。玉兴8号和华平号两船船主,分别获得10万元赔偿。
13名被害人家属代表也到庭旁听。法庭当庭宣判後,几名家属依然坐在座位上不知所措。多名到场旁听的家属称,对於每位家属的民事赔偿标准,并不能令他们满意。他们的家庭失去了可以依靠的顶梁柱,也就失去了几乎所有经济来源。
一受害人家属称,她将对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原告人何熙伦的代理律师称,法庭宣判前,他和被代理人对於民事赔偿部分做了最坏的打算,可能一分钱拿不到。他是在法庭宣布赔偿金额时,才知道法院追来600万赔偿。
对此,此案的法官称,原告人共提出20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主张。法院综合考虑做出的判决,和原告人最初的请求有一定差距。但法院已经在法律上尽了最大努力保障原告权利。
据云南警方称,6名被告人是根据中国的法律接受司法审判。这6名被告人的整个判决服刑,都将在中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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