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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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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先驱深度
河南周口暂停平坟復耕半年内已平200万个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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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坟已经机械化,大型挖掘设备开到了坟头



一位村民坐在正在焚烧的母亲旁哭泣:
“受了一辈子的苦,最后还落了个让火烧。”

  11月20日,河南周口市一名宣传官员介绍,自国务院11月16日修改《殯葬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后,该市“平坟復耕”工作已暂停推行。目前,正在研究如何调整政策。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周口开始推行颇受争议的“平坟復耕”工作,200多万个坟头先后被平掉。
  据10月26日的《周口日报》报道,项城市成立殯葬改革暨平坟復耕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政委,代市长任指挥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10月25日前不能完成家中坟头平迁任务的,处级干部放假回家平坟;超过五天仍完不成任务的,建议周口市委作出组织处理,行政村书记就地免职。另外,各镇、办事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坟復耕任务。排名前两名者,镇奖现金20万元、第一名的办事处奖10万元。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佈国务院第628号令(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殯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相比修改前的条例,“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这一条款被取消。有专家认为,此款条例的取消,意味着民政部门将不能再採取“强制平坟”措施。这则消息发出引发网友对殯葬管理工作的热议。今年以来,河南省周口市等地强力推行的“平坟復耕”工作,再度成为争议话题。

  平坟运动为何遭反对?
  不患无坟患不公!


  中国自古有“入土为安”、“死者为大”的传统观念,认为扒坟、掘坟是伤天害理之事。但建国后,倡导无神论的151位中央领导人在火葬倡议书上签字,周恩来还带头平自家祖坟,批示“家裡的坟地如果能种,而群眾要求要分,可让群眾分去耕种”。60年来,全国各地平坟还耕累计超数千万亩。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平坟变得常态化,其目的也不单是“还耕”。
  但诡异的是,如今一边是平坟运动,一边也出现了达官贵人修建豪华陵墓的现象。随便搜索一下相关新闻比比皆是,比如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某村的村支书将其母坟墓迁到新建的100多平民的新坟地。比如南方农村报报道的陆丰市工商局长高银辉花百万建豪华墓,面积3亩多,引起当地人的反对。比如媒体报道安徽望江县高士镇箭坝村的乡村公路边有20多座大小不一的微型“别墅”。大的佔地有20多平方米,造型都很别緻。不过这些精美的“别墅”却是坟墓。平民的坟墓被平掉似乎不难,但富人官员的豪华坟墓却明目张胆地大兴土木。真的是坟墓也有贵贱之分吗?
  我们可以从江苏沭阳县《通知》中可见一斑:“严格执行《殯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殯葬管理办法》,各村(居)要对所辖区域的坟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除海外侨胞坟、烈士墓、有纪念意义并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保留的坟墓及少数民族墓予以保留外,其他坟头一律平毁,不留任何标记,并限期搬迁至社区公墓内,确保我社区所有农田耕地中无坟头出现。”这直接表明了,保护上述特殊坟墓是有法可依的。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平坟运动是解放后一项长期的政策,从1956年到如今,期间大量的有文物价值的古墓甚至烈士墓也遭到波及,於是又有了区别对待保护特殊坟墓的规定。但是什麼是“有纪念价值的坟墓”,什麼是“知名人士的坟墓”,这都是属於民政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范围。在具体评定和执行过程的不公开,必然让权富人士有机可乘,让平民深受不公正的伤害。再说,虽然政府想节约土地,更多地实现土地的经济价值,但是坟墓的拆迁补偿犹如房地產的拆迁补偿一样,矛盾重重,创造的效益能不能用之於民,这些自然令人们深深疑虑。从平民手裡集约起来的土地,转手让官员富人佔去,百姓自然有被愚弄的双重剥夺感。

  以保护耕地的名义
  “平坟”真的有效?


  按照官方的说法,“平坟”的主要目的是復耕,即将原有的殯葬用地调整为农业用地。然而用“平坟”的方式可换取耕地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以每个墓地佔地四平米为标準(《河南省殯葬管理办法》规定的埋葬遗体单人墓穴面积标準),如果2008年死亡的935万人(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数据)全部实行土葬,而且全部佔用耕地,一年佔用耕地56100亩,只佔全国耕地总面积18.2574亿亩(2008年数字)的0.003072%。粗略地说,如果过了一百年,每年的死亡人数都是935万,每个人都土葬,那麼所佔的土地是18.2574亿亩的0.3072%。根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的数字,50年来全国各地“平坟还田”累计达数千万亩,按照比例来算,五十餘年“平坟还田”產生的耕地总数也不及全国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一。
  以“平坟”的方法增加耕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取得的效果却十分有限,如果考虑到给当地民眾带来的心理伤害,投入產出比就更低。例如,周口市商水县在28个行政村试点平坟復耕,全县共出动宣传车65辆,印发宣传资料26.9万份,悬掛条幅5500多幅,临时性标语6.3万条,永久性标语3700多条。商水县有130多万亩耕地,坟头佔地5000多亩。商水县平坟工作的投入将达到3000多万元,而目前为止,周口全市财政投入殯葬改革经费5378.2万元……如此力度的投入,换来的效果是截止目前为止,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復种耕地近3万亩。2011年年底,周口市耕地保有量1281.15万亩,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和民心换来3万亩的耕地只佔全市耕地保有量的0.2%。
  平坟所得土地如果仅仅“復耕”,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最高也不足千元,但如果进行商业开发,土地出让基準价则可能翻几十番。在土地方面,佔用耕地和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绝大部分留在地方,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低价徵用耕地然后高价出让的办法获取巨大收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佔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佔用多少耕地,就要开垦多少耕地。徵用的土地是不能随便卖的,要有卖地的指标,这个指标的立意是保护耕地,保障耕地总量的不减少,这就需要耕地指标。

  “平坟由於人地之争”难圆其说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赶农民上楼,让活人集中居住,腾出宅基地;平坟运动则是让死人集中居住,腾出墓地。一活一死,但目的相同——“醉翁之意不在墓,而在地”。
  河南省平坟运动的出现,虽然延续已久,但是大规模强力度地推进,却是紧随拆迁运动之后,可见,此次平坟运动有其复杂性,它不是简单的殯葬改革的歷史延续。各级政府大块卖地,或大块圈地建设新城、开发区、科技园,使得它们很快站到了18亿亩耕地红线上。在此政治硬约束下,土地徵收政策收紧,但地方官员智慧迭出,荒山復垦、填海造田,花样种种。由於土地转用的利润极大,所以土地指标非常宝贵,几乎就等同於巨额支票。面对高额利润和硬性土地政策,很难保证高度依赖土地收入的地方政府会将“平坟”所得土地用於农业耕种,而不是用来置换耕地指标。
  实际上,在导致耕地减少的各种原因中,从佔地面积而言,“殯葬用地”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将解决“人地矛盾”的矛头指向“坟地”是犯了方向性错误。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水利工程为主的建设用地才是导致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据量算,1987-1996年,河南洛阳市城区建设用地面积由8.7千hm2增加到15.2千hm2,增加75%。九年中,市区建设佔用耕地3.80千hm2。新安、孟津、伊川、宜阳4个县城,面积少则扩大一倍,多则扩大两倍多,几乎全部佔用耕地。市区周围非农建设用地星罗棋布,城市土地低效利用和处於閒置状态的约占1/4。由於城市面积的扩大,城市佔用耕地现象所造成的问题也较严重。据详查,自1991∼1995的5年间,河南省城市和建制镇佔用耕地达9.27千hm2,占国家基建佔用耕地总量的31.3%。一般年份达24%以上,1995年达37%。由於相当多的城镇建设只注重向外扩展,佔用大量良田,不注重对旧城的改造和存量土地的利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根据河南某县县长的说法,因为“產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县產业聚集区急待西扩,但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突出”。然而,现有资料很难支持这一依据:作为全国主要粮食生產区河南的一大粮仓,多年来周口市粮食產量一直稳定增长,有“豫东粮仓”之称。周口市粮食產量由2003年的396.6万吨稳步上升到了2010年的723.7132万吨,增產80%以上。根据河南省政府网站提供的数据,周口市2010年粮食產量佔全省粮食產量的13.3%,居全省第一位。粮食增產,產量名列全省第一……如果上述数据属实,“到了没有任何退路、非改不可、必改不可、改不好不行的关键时期”说法似乎难以成立。
  “平坟”的另一个理由是,节约林业资源,官方说法是“该县因土葬年消耗木材近万立方米,逐年造成的林木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同样不容忽视”。同样根据河南省政府网站的称,“周口还是闻名全国的平原绿化先进市,森林覆盖率达25%,素有“平原林海”之称”。并且,推平已经建成的“坟地”对节约林业资源没有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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