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当家”甘健成手持镛记母公司45%股份,要求法庭颁令由手执55%股权的“二当家”甘琨礼付款买断全数股权,或将公司清盘。惟等候裁决期间,“大甘”本月5日撒手尘寰。
甘健成、琨礼、与在股权纷争出现前已离世的三弟琨岐,均效力镛记。甘健成1973年起任酒家总经理,负责打点上下,琨礼主管财务。兄弟二人原各持有镛记母公司35%股份,琨礼获琨岐及胞妹美玲送赠共20%股份,手持55%股份成为大股东,甘健成亦获其母麦少珍相赠10%股份後持有45%股份。甘健成不满琨礼成大股东後,委任其子甘连宏入董事局,父子掌控大权,遂於2010年申请母公司清盘。
甘琨礼的次子甘连宏表示,对於高院驳回大伯甘健成清盘申请,感到满意。他表示,自从大伯过身後,他们一直希望联络对方,但不得要领,没有响应。
至於购入对方股权的问题,他表示,需要大家愿买及愿卖,而他们早前亦曾计划买入对方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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