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当日下午出席记者会,并在记者会前为死难者集体默哀一分钟。梁振英宣布,将4日定为全港哀悼日,由4日起连续三日将特区区旗下半旗志哀,主要官员会取消非必要公开活动,行政长官与各个司局长等4日中午12时在特区政府总部东翼前默哀3分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日就香港南丫岛撞船事件向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发去慰问函,向遇难者表达沉痛哀悼,向受伤者及遇难者亲属表达深切慰问,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出海看烟花
客轮被渡轮拦腰撞沉
涉及事故的两艘客轮分别是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拥有的“南丫四号”和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的“海泰号”。据了解,“南丫四号”上当时有124人,而“海泰号”船上有数十人。
据港灯营运董事阮水师介绍,被撞沉的“南丫四号”1日晚8时15分离开南丫岛,计划接载同事前往维港海域,观赏当晚9时开始的国庆烟花汇演。开船约5分钟,遭“海泰号”拦腰撞击。由於遭到严重撞击,“南丫四号”船尾迅速下沉,船员立即报警,并与乘客展开自救。“海泰号”并未停留在现场,而是驶往码头停靠。
当晚8时23分,消防处收到报告,18分钟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消防处共派出7艘消防船进行搜救,参加救援的消防及救护人员有210人,超过20辆救护车到现场救援。
消防处表示,由於涉及人数多,而且撞船後港灯船只迅速下沉,再加上天黑,水底能见度低,沉船内杂物多,阻碍了救援。事故发生後,香港水警也派出15艘船,海事处派出6艘船,飞行服务队派出两架直升机协助搜救。
事故发生後,特区政府总部立即启动紧急事故协调中心。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随即赶往港岛南侧的海怡半岛码头,现场查看救援进展,并下令尽一切努力搜寻坠海者,同时全力救治伤者。
梁振英表示,由於事故严重,与公众有重大关系,提议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就事故原因、日後如何避免同类惨剧以及相关事宜展开调查研询。调查委员会将由有高度公信力且独立於特区政府的人士出任。
警务处处长曾伟雄2日晚透露,警方的工作已由搜救转为刑事调查。据悉,水警总区重案组人员已拘捕7名人士,年龄介乎五十至六十三岁,包括疑被撞的港灯客轮“南丫四号”的一名船长及两名船员,以及港九小轮双体船“海泰号”一名船长及三名船员,七人获释候查,须於十月中向警方报到。
“南丫四号”周姓船长(五十六岁)目前在玛丽医院留医,他向海港运输业总工会讲述事发经过时表示,当时他在驾驶室当值,船速维持正常,不明意外成因。水警总区重案组探员及海事处职员先後到医院替其录取口供。至於“海泰号”船长姓黎(五十四岁)亦告受伤,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由两名军装警员看守,他被捕并获准保释。
幸存者:整艘船竖起来好像滑滑梯
“我的腿拔不出来,水不断浸上来……我喝了很多咸水,我以为死定了。”一名女乘客获救後裹着保暖毡在码头向记者忆述事发经过,惊魂未定。“当时船沉得很快,不断入水,整艘船竖起来,好像滑滑梯一样。”有获救者心有余悸地回忆说,船舱内的杂物往下掉,有些人被压在底下,船上的人不停尖叫。
一名男伤者表示,事情来得很突然,船不断往下沉,情况危急,救生衣也来不及穿,要拚命往上游出水面才能保命。他说感觉自己在水中漂流了很长时间才被救起。
陈姓妇人一家四口被冲落漆黑怒海,获救後形容当时“好似海啸”,好彩获幸运之神眷顾,俱仅受轻伤,总算逃过一劫。
陈姓妇人偕丈夫、八岁及十岁女儿搭上出事港灯客船,坐於下层近舱门位置。她忆述惨剧时仍惊得口震震,她指客船正驶往中环,突闻一声响号声,旋即发生猛烈撞击,船身好像断开两截,大量木板塌下乱飞,至少八至十名乘客被木板击中或压住。
陈妇称,海水随即涌入,就像发生了海啸一样。他们一家慌忙穿上救生衣,甫穿上,全家已被海水冲出漆黑一片的海中。他们在海中漂浮,幸好遇上港灯另一艘往香港仔的客船,结果成为首批获救者,过程虽然很短,但感觉漫长。他们仅受轻伤,丈夫因伤及头需留医。
长凳叠人死得最惨
首批赶赴现场的消防潜水员解构乘客惨死原因,原来“南丫四号”上层船舱的长凳,在撞船及船身直插水中後全数倒塌,压着上层乘客并带入水中,形成“人叠人、凳叠人”的死亡陷阱,据知潜水员单在上层船舱就找到起码逾半数死者遗体,相反下层船舱因长凳未有倒塌,反让约二十名乘客可利用椅背或坐或倚支撑,停留在水面上等待救援。长凳成为下层乘客的“保命工具”,但一层之隔,却变上层乘客的“死神之镰”。
消息指,该船两层船舱有多张固定的四至六人长凳,撞船後船身即栋起,下层长凳多维持稳固,潜水员发现该处有约二十名轻伤的乘客或坐或倚在椅背上,惟因船舱出口靠近已沉没的船尾而被困,潜水员遂破窗救人,最终在该层水淹处只找到两、三名遇溺乘客,有人当时已失去生命迹象,但个别乘客在施救後回复微弱生命迹象,生死未卜。
但船舱上层境况恰恰相反,长凳几乎全倒塌,将乘客压入水中,最少二十多名乘客溺毙,拯救人员未能在上层船舱找到生还者。
据知,“南丫四号”船舱仍有空气,船尾轻碰水底,故未完全沉没,但载浮载沉极不稳定,海面涌浪又大,潜水员入内搜救随时“被拉入水底”,船舱水淹处部分视野只有一只手距离,船外因溅起淤泥而零视野,加上大量杂物,需用水中切割工具才能搬出屍体,成为主要救援困难。
渡轮撞船後"不顾而去"惹争议
在撞船事故中,涉事的渡轮“海泰号”撞船後“不顾而去”惹来社会争议。
“海泰号”为港九小轮公司一艘中环开往南丫岛的双体快速小轮。港九小轮发言人指,事後渡轮船头撞烂,因船只损坏和在乘客要求下,船长决定离开事发海域返岸,乘客最终“全部无恙”。事後,有市民质疑港九小轮船长没有遵守国际惯例,撞船後“不顾而去”,但亦有市民认为不应太早指责任何一方,应先待调查清楚。
香港职业训练局海事训练学院经理杨沛强说,按照国际惯例,船只在发生碰撞後不应即时离去,损坏较轻的船只应协助救援,因此觉得“不顾而去”的船长做法并不恰当。
“当时没有沉的船是第一个在现场的船只,所以应留下来协助救援,而且从电视画面看到,离去的港九小轮损坏应该不算严重,当时海面也平静,应该没有危险性。”本身是商船船长的杨沛强估计,港九小轮船长当时可能方寸大乱,也有可能受船员、乘客影响,因此才作出离去的决定。
他认为港九小轮当时正确的做法应留下来协助救援,这对拯救工作有很重要的作用,“船长当时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例如可利用船上的探射灯照明海面,把救生衣抛到海上,用高频无线电通知海事处等等……”
港九小轮船长因顾全船上乘客安危而离去的做法是对是错,熟悉海事意外的香港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工程师卢觉强认为须留待海事法庭判断,因为船长可能有其理据。但他个人认为,从道义上,“见船沉,就应该仗义救援”,而且从撞船的情况来看,港九小轮船身较坚固,损坏不严重,判断船上乘客应没有即时危险,不用急着返岸。
曾担任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的候任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自言不熟悉海上条例,因此对船长“不顾而去”的做法是否情有可原,她认为须待当局调查後才能作出判断,但如果以撞车为例,两车司机就不能不顾而去。
亲历者好友讲述"不顾而去"情况
记者2日来到事发地香港南丫岛榕树湾。当地居民刘先生的好友事发时正坐在快速小轮“海泰”号上,事故发生後,他的朋友给他打电话,讲述了撞船事发的经过。刘先生说,他的朋友有的坐在船尾,有的坐在船头。靠近船尾的,事发时只感觉船摇晃了一下。直到前面乘客喊叫,才知道船进水了,於是找救生衣,但发现船凳底下没有救生衣。而坐在船头的朋友,看到有铁片跌落地上。
他向记者转述称,当时情况混乱,船上有小童和婴儿,哭声叫声一片。而小轮距离南丫岛码头只有5分钟左右船程,加上船头损毁、乘客要求等原因,“海泰号”船长决定驶离事发海域返回岸边,据称最终乘客“全部安全”。
“船长必须做出一个决定,要顾及乘客安全,到码头距离又不远。”刘先生指,听说“海泰号”驶离後情况变遭,一开船就有海水进来,水柱弹上天花板。
刘先生还透露,1日当晚南丫岛码头排队的人罕见得多,长长一条人龙,港九小轮因此加密渡轮班次。“客流量那麽高,推测船长工作量很大。”
“海泰号”属於港九小轮公司。该公司发言人表示,由於船长事後已被香港警方拘捕,公司与他接触不多,所得信息有限,因此要稍後才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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