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售10余吨甲醛猪血
近日,利辛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的顺河路农贸市场内有2名经营户销售的“鸭血”有问题,举报中明确指出是甲醛超标。
“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县局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利辛县工商局副局长杜林亚说,第二天早晨6点钟,5名执法人员前往市场,对经营户李某、苏某销售的“鸭血”安排了专门抽检,结果发现,所采两个样本中均含有甲醛成分,且分别超标422倍和247倍。
“鸭血”中竟然含有化学品甲醛成分,并且还严重超标,这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杜林亚表示,鉴於案情重大,县局及时联合县公安局组成调查组,根据经营户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先期对生产者刘某的加工场所产品进行抽检,结果甲醛含量超标128倍。
在获得确凿的证据後,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一举捣毁制售窝点,对查获的制售工具等全部收缴,并将制售者刘某、李某(女)及时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系夫妇,利辛县本地人。自2010年9月起,他们把从屠宰场购买的猪血煮好後,放在一个盛水的水池里,之後往里面放几瓶盖子福尔马林液(主要成分是甲醛),泡两三个小时後捞出来,“鸭血”即加工好了,然後上市销售。
在利辛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据他交代,他和妻子从当地生猪屠宰场廉价大量购买猪血,在濉溪县李某的教唆下,将猪血加工成“鸭血”,再高价销给当地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和小菜贩。至案发的一年多时间内,他们累计销售10余吨“甲醛猪血”,涉案金额6万余元。
嫌犯每天净赚300元
据了解,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气味且易溶於水的气体,为较高毒性的物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和联合国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把甲醛列为已知人体致癌物质。
利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规定,“鸭血”的甲醛指标是“不得检出”的。然而,此案中“鸭血”的甲醛含量最高超标400多倍,消费者食用後很可能会损害身体健康。既然如此,犯罪嫌疑人仍不惜铤而走险,其背後离不开利益的驱动。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每天夜里从生猪屠宰场进猪血,以1.5元的低价买进一头猪的猪血约3公斤,加工成“鸭血”後,早晨四五点钟用摩托车运到菜市场销售,每斤可卖到0.6元-0.7元。刘某每天能生产500多公斤猪血,每天能纯赚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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