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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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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大中华新闻
陈志云涉贪案叁被告全部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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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右)一直得到好友王喜(左)力撑

  陈志云涉嫌贪污诈骗案昨天在香港作出判决,区域法院裁定叁名被告全部控罪不成立。
  陈志云是在去年叁月被廉署拘捕,扰酿一年半。面对起诉,陈志云继续获无线重用。
  去年叁月,陈志云被廉署拘捕,即时被无线停职,轰动全城。五日之后,他主动召开记者会。
  去年九月,廉署正式落案起诉陈志云、丛培崑及陈永孙多项控罪,法庭排期今年审理。两个月之后,无线宣布恢復陈志云业务总经理的职务。
  今年六月,案件正式在区域法院开审,审讯大部份日子,陈志云身边都有王喜陪伴。
  叁名被告总共面对五项控罪。陈志云及丛培昆被指在二零零九年奥海城的倒数活动中,串谋收取奥海城十六万元,加插有黎耀祥担任嘉宾的《志云饭局》,但没有向无线申报。
  另一项控罪指,两人在去年二月的新书发佈会串谋诈骗。唆使无线,要求五名艺员包括佘诗曼和杨怡不收钱出席活动到场支持。但两人隐暪活动原来有MABELLE叁十万元赞助费。
  最后的控罪涉及丛培崑和陈永孙两人。前年九月,澳门新濠天地赞助无线举办《翡翠歌星贺台庆》。两人被指串谋诈骗无线报细五十五万元赞助费,又订立虚假合约,待丛培崑的公司可以同时向无线及新濠天地两边收钱,作为活动统筹。
  审讯歷时十八日,数十名证人先后出庭作供,包括艺人黎耀祥、无线高层李宝安及乐易玲等。不过,控方一度想传召的无线董事总经理方逸华,最后都没有出庭,只读出她的书面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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