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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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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大中华新闻
专家称房產证婚内加名免契税将引发加名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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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起社会热议的房產证“加名税”终於尘埃落定。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针对“加名税”联合发出通知,宣佈婚姻关係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自最高法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南京、武汉等地先后传出要徵收房產证婚内加名契税,之后南京又宣佈暂时不徵收。房產证加个名字要多花几万元契税,这多少让百姓难以接受,房產证婚内加名是否应该徵税的问题一直悬而未解。
  据国务院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其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交换全部包括在内。对此,税收方面专家曾表示,这样的规定“合法不合理”,虽然房產证加名法律上讲属於“赠与”范畴,应该缴纳契税,但夫妻之间赠与房屋后实际使用人并没有发生改变,所以“加名税”与当前鼓励提高居民生活收入的原则相悖。
  房產专家认为,新契税的解释无疑将使得“加名潮”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失去契税这一顾虑,夫妻加名的动力更足。另外,即使在北京这样原本就不徵收“加名税”的城市,《通知》的影响可能有限,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影响无疑彻底改变了当前夫妻对於房產证署名的观念,“加名潮”不可避免,并且今后夫妻联名购房的比例可能会上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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