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sh博士说,刑法应该被修改,应该让使用合理力度自卫或是保卫自身财產的人士免於被起诉。
他说,他想删去刑法第56条中所说的“如果没有攻击或是对入侵者造成人身伤害”这样的字句。
这条法律原意是说,当有人入侵你的土地或建筑,你在使用合理力度驱赶对方的时候,如果没有对入侵者进行殴打或造成身体伤害,那就是正当的。
Brash博士说,当入侵者转向暴力行为的话,那麼在驱逐入侵者时,合理力度的使用完全有可能包含对入侵者的打斗或造成身体伤害,法律应当允许这一点。
“你的家是你的城堡,你的身体是你的圣殿。法律必须明确允许你使用合理力度来捍卫二者。”
“如果法律如果不能达到这一目的,而且还可能使我们更容易受到犯罪滋扰,这样的法律应该修改。”
Brash博士说,行动党的法律与治安政策是由以下四种考量来制定的的:
1.确保政府尽可能使民眾安全,远离罪犯;
2.确保当你遇到歹徒侵袭而执法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你不会因为保护自身安全进行合理自卫而被治罪;
3.确保你不会因并无受害人的任何行为而被治罪;
4.确保受害人不被当作罪犯对待,而罪犯也不会被当作受害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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