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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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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大中华新闻
印佣以性爱短片恐吓香港外籍高官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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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印佣的Sri Atmi承认以交欢片段恐吓已婚的外籍高级公务员X,20日获判缓刑。


  继早前有富商遭酒吧女勒索逾亿元后,日前香港再有外籍高官被任职家佣的印度尼西亚籍女友以性交片勒索。二人两年前於酒吧结识后发展婚外情,其间女方拍下交欢片段,惟高官后来派驻英国,双方关係转淡,高官要求分手但遭拒绝,被告遂要挟将性交片段放上网并勒索1万元。她20日在区院认罪,获轻判监禁半年、缓刑1年。
  法官游德康判刑后向被告指出,控方有可能以刑期太轻为由覆核刑期,但据悉被告很大可能要被遣返家乡。律政司发言人称,刑事检控科会研究法官判刑理据和主控官报告,才决定是否需跟进。33岁的被告SriAtmi承认於今年4月11至15日,恐吓X以损害其名誉。她另否认勒索X交出1万元,该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法官判刑时指案件不涉及黑社会联繫,被告以往人格良好,是好僱员,又要养育3名儿女,认为重犯机率不大;她於本案后相信会失去工作及离港,又称被告大可指当时绝望而发表有关言论作抗辩,但她选择认罪,显示她是真正悔过,遂判缓刑。
  案情透露,被告2009年2月到港当家佣,与X(54岁)於同年10月在湾仔一酒吧相识,两人随即发展亲密关係。当X发现被告有两人做爱片段,曾要求她删除,她安抚X称已将之删除,但其实将片段转成图片储存。去年7月,X被派往英国办公室,被告要求维持关係,但两人今年初关係转差,X直言只想与她做普通朋友。
  被告其后多次向X发出电邮,透露她仍有相关片段,案发期间,被告以电邮恐吓X会将片段及图片公开,部分内容包括两人性交露骨情节,X忧虑后於4月15日报警,3日后被告在重庆大厦工作地方被捕,警诫下她称“我告诉他将做爱片段放上网,以令他受惊,因为我不想他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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