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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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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大中华新闻
北京大兴灭门案兇手被核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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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北京市高院核准并上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震惊全国的北京大兴灭门案兇手李磊(图)的死刑。
  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多至次日凌晨,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小区内,李磊持刀将父母、妹妹、妻子和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杀死。去年10月15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立即执行,并附带赔偿叁方受害人345万餘元。
  宣判后,李磊未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而是以自己名下财產“不够赔”为由,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今年3月3日,市高院宣佈维持原判。此后,该案由市高院上报最高法进行死刑覆核,最高法日前核准了李磊的死刑。
  由於李磊没有交代其名下财產的具体情况,因而李磊的岳父母将李磊的奶奶和姥姥告上法院,要求对被害女儿王美玲和两个外孙名下的遗產进行析產。
  李磊岳父母的律师冷光强表示,起诉的目的是希望借助析產继承诉讼查清李磊的财產情况。在递交起诉状后,法院曾表示,需要等待李磊的死刑覆核完成之后再立案。
  冷光强律师说,据他对李磊财產状况的调查,李磊家共有7套左右的现房和期房。按照法律程序法院应该先析產,分清楚哪些是李磊的个人财產,再由李磊的个人财產赔偿死者家属,如果还有剩餘再继承。随着李磊被核準死刑,李磊案的民事部分将很快啟动。
  李磊的辩护律师潘志东称,此案宣判后,他曾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李磊,试图瞭解李磊财產现状,并就处分财產的问题与李磊沟通,但李磊一直没有清楚地介绍个人财產,只称自己名下有用拆迁款购买的3套期房,以及1辆车和少量存款,就连存款的具体数目,李磊也没有交代。
  此外,潘志东律师还曾建议李磊对如何分配财產书写类似遗嘱的文书,但李磊虽然口头答应,但却并未将书面材料交予律师。如果李磊在被执行死刑前,还未明确阐明自己的财產状况也未留下遗嘱,那麼他的财產只能靠死者家属搜集举证,或靠法院调查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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