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养老床位总数仅佔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於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於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同时还存在投入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高龄、独居、失能的老年人养老困难现象突出,老年生活无法得到应有保障,“空巢”引发的老年人身心问题和疾病增多。上海的一项调查表明,上海有5%∼15%的老人经常產生害怕、孤独、抑鬱等心理问题。“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成为“空巢老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一些老人在家中悄然死去,经过好长时间才被人发现。
据瞭解,中国城乡空巢家庭已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在家庭养老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推进社会化养老,由社会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也是应对“未富先老”的客观需要,同时这也是世界其他国家解决老年问题的成功经验。然而,对许多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而言,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成为一种奢望。老年问题学者郭苹在2009年底曾做了一个调查,在510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年人中,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占65.8%,而如果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想入住的将达81.7%。
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老年人的生活出现困难时,给予必要的补贴和帮助,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中国财政收入一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经济的发展速度,2010年财政收入首次超过8万亿元大关。
政府有了如此充裕的财力,理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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