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房子面对的第二个问题是,夫妻离婚,房子若不卖掉,谁有资格住在小两口以前打拼买下的房子当中。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谁拥有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得到房子,另一种考量是谁照顾孩子时间长,房子就由谁住,这样当妈的会佔优势。男方如果因为婚外情离婚,在法官判决谁应保有房子时,通常会将房子判给女方。如果房子属於夫妻共有财產,两人又没有孩子,这房子到底应当给谁,这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根据法律,任何一方在没有协商出结果或是法律裁决前不能将另一方赶出房子,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搬离住宅,但没有权利命令对方搬走。所以在没有找出解决之道前,离了婚的夫妻还可以同住一个屋簷下,慢慢来考虑分房子的事。
离婚分房子面临的第叁个问题是,在房子不卖的情况下如何来分割财產。这首先就要计算房子能值多少钱,包括对房子的市值和资產净值进行评估,然后看谁想要房子,想要房子的就得为不要房子的一半提供其他类型的经济补偿。在房子分割上,比较容易出现的现象是婚前婚后财產出现重叠。例如一名男子在婚前买了一幢30万美元的房子,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他付了头款6万美元。结婚后,房子仍登记在丈夫的名下,但夫妻两人却开始共同支付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在离婚时,这幢房子不能算作男方的私有财產,男方支付头款的钱可以扣除,房子餘下的价值为双方共同所有,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分割。
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确实过不到一块的夫妻,如果离婚也不必搞得像阶级敌人那样拔剑弩张。如果是富人不差钱,把房子留给孩子和孩子他妈,没啥好吃亏的,就算作婚姻补偿费总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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