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电部门组织所谓的专家鉴定剧本的“烂”与“不烂”,才决定能否允许投拍,就好像某个食品监管部门规定:餐馆的菜色需要由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专家”先试吃,“好吃的”才能卖给顾客,“难吃的”不让卖一样可笑。凭什麽“专家”说“烂”就是烂,还不让投资拍摄,莫非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是太平洋警察?
剧本“烂”不“烂”,涉及一系列关於文艺作品评价的议题:文艺作品的好与坏,有没的绝对的客观标准?如果有的话,文艺作品烂与不烂的标准是什麽?
无论从文化的生成机理,还是文化发展路很来看,文化的繁荣得益於文化精神、文化意义和文化价值的自主性与独立性,过多的管制(那怕是善意的)只能伤害这种价值理性和价值取向,从而损害文化的发生、发展与繁荣。正如市场经济本身一样,权力介入越多,市场越乱。愈乱,权力愈认为是自己介入的还不够,结果兜兜转转,越治越乱,文化市场更是如此。
毋庸讳言,这些年来的影视剧确实很“烂”,影视工作者对火热的社会生活视而不见,官场腐败、农民工生存、征地矛盾、医患关系……真正切入大众生活,为群众关心的现实题材取之不尽,就是没人愿意触碰,而充斥荧屏的又是什麽东西?散发着殭屍味的宫廷戏、假大空的历史剧、无厘头的穿越剧、高大全的主旋律、三角恋的偶像片……何以至此?是观众喜欢这些垃圾吗?当然不是,只是别无选择;是行政管制不足导致文化“市场失灵”吗?恰恰相反,是因为文化管理的权力铺得太开,辐射力太强,使得影视工作者只能钻进发霉的故纸堆中找后妃宫女的“裹脚布”,而对比戏剧还精彩的现实生活视而不见。
剧本烂不烂,市场最有发言。权力并不比市场更聪明,希望文化管理者还是知趣点,少对文化的微观层面指手划脚,让市场自发秩序作主,由需求引导供给。而政府愿意有所作为的话,就把更多的资源、更大的精力投到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上,让公民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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