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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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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4版:博客
68岁男追网友,花心还是老不正经?
 作者:程江河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福州晚报”报道:3年前,四十出头的林女士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丧偶的吴某(今年68岁),两人相识没多久就开始同居。同居3年之後,精力旺盛的吴某渐渐对林女士失去兴趣,他通过QQ在全国徵友,寻找50岁左右素质较高的单身女性。前几天,林女士回老家。当她返回时,吴某已与一名浙江网友见面并同居,铁了心不让她进门。
  都说现在的年青人换对像像换衣衫一样随便,对生活、家庭、婚姻一点也不负责任。68岁老男人,为了一个50多岁的女网友,将与自己同居三年的40多岁的女友“扫地”出门。看来,有些个老男人也一样一点也不持重。
  某天中午,看山西卫视的“小郭跑腿”,里面讲的也是一个家庭纠纷,十多年前,某男与已经结婚的某女同居,因为该女子一直未履行了离婚手续,所以,两人一直没有正式结婚。现在,该男子与另一名女子履行了正式结婚手续,要将与其同居十多年的女友赶出家门。面对此事,节目中的和事佬王阿姨也不知该怎麽办:“劝和吧,法律不允许;劝分吧,同居已经十多年。”
  现在,男女之间的荒唐事情越来越多,有的甚至连伦理都给颠倒了。80岁老汉娶个20岁媳妇,60岁的儿子真还不知道该叫老爸这20岁的媳妇是妈还是孙女。
  感情之东西,虽然常常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但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即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也不应该想同居就同居,想分开就分开,随便的像小孩子们过家家。
  就拿这位68岁的老人而言,都这麽大的年纪了,有个40出头的女友陪着,理应心满意足,即便不念什麽,也应该念一念她与自己三年同床共枕之情,怎麽可以突然将她“扫地”出门,说与别人同居就与别人同居呢?
  虽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可以灯红酒绿的时代,在生理上出轨、在心理上想入非非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但是,“家和万事兴”,作为维系社会稳定的最基础单位——家庭,无妻双方或同居者双方,面对“合”“离”这样的大事时最好还是三思而後行,否则,一但做出某些对自己或别人不负责任的行为来,即便在别人眼里68岁老男人追网友不是花心,也一定是老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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