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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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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6版:博客
“星座招聘”刺痛谁?
 作者:二叔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处女、天蠍(座)不要,摩羯、天秤、双鱼(座)优先。”昨日,微博热传这则招聘启事,雷翻众网友。这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武汉的中国地质大学老汉口校区贴出的,招聘的是英语教师和文员。星座与人个性的关系一直没有科学定论,因此众网友一片哗然,称“简直是赤裸裸的歧视”。找工作还得星座好?这是什麽狗屁道理。
  据媒体报道,该培训负责人夏女士声称对星座有研究,天蠍座的人个性过於强势,处女座的人非常挑剔;她之前招过这两个星座的人,“无一例外”干不长。
  微博中提到的另一位大学生齐琴虽然是巨蟹座,但其落选则是因为应聘的婚庆公司认为水瓶、天蠍座更适合那份工作。然而这则微博迅速引发热议,4小时内转发过万。不少网友用“天雷滚滚”、“闻所未闻”、“莫名其妙”来形容此招聘。
  面对如此多的非议,相关专家称“星座说根本没有科学依据,只有娱乐性。”笔者认为,国外的星座学就如同中国的属相说,是祖辈在认识自我与世界时,将大自然事物和人类相联系。这容易给人造成暗示,但没有科学依据,更谈不上星座会影响人的性格、爱好。心理测试题也只是科学实验的基础,不能以偏概全。从另一角度看,“星座歧视一说还没涉及法律层面,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款,所以不招聘某种星座的行为只涉及道德层面的歧视,而非法律范畴。”
  显失公平的“星座招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法律贯彻和监管约束不力。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在招聘规定中对应聘者的性别、年龄、学历、经验、身高等设置种种雷人条件,其实是一种入门歧视。用人单位为岗位设定一定的招录条件是合理的,但这些招录条件一定是因为客观上为了满足岗位的工作需求。星座之类的招录条件明显是一种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通过举报和诉讼方式来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合力纠偏。这也说明,在消除就业歧视、维护就业公平问题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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