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些“爱国群众”在报亭购买《南方周末》等报纸,公开焚毁,同时打出横幅——“为了中华民族,火烧汉奸媒体南方报系!”
与山西“爱国群众”咄咄逼人的火光相比,广东海陆丰乌坎村民的意见表达更加温和。数千人上街游行,事先向政府申请许可(有无通过未知),游行中,村民还成立了“维安队”以维持秩序。游行全程平和克制,民众诉求清晰明确。
意见表达是社会最重要的调节器和稳定器之一,如果没有意见表达,社会将如坟墓般寂静,如果意见表达趋於极端、狂热和失控,社会将如活火山般可怖。只有充分且有效的民意表达,才能保证整个社会拥有“获救之舌”;只有表达者与倾听者充分交流沟通,才能保证各阶层在纷扰变化乃至震荡摇晃中达成黄金样珍贵的价值共识与利益平衡。
粗略划分,意见表达大概有三种:个人意见表达、群体意见表达、社会运动的意见表达。个人意见表达是独立的,他除了代表自己外谁也不能代表。群体意见这里指的是因某种事件或政策临时汇聚的群体抗议,没有持续成型的组织机构和深刻稳定的价值诉求。社会运动的意见表达则是较高层次,它的目标是将社会精英和公众舆论的注意力集中到所提出的权利或价值问题上,促成或抵制环境的变化。社会运动的意见表达不局限於挑战公共决策,还经常指向作出决策的方式和程序,进而获得在决策中更多的公民参与。
个人认为,充分且有效的意见表达,大约包含如下五种要素。
一是理性。我们应该用思想而非暴力来加强意见表达,用对话而非对抗来完成意见表达。理性并非仅指意见表达的方式是温和、非暴力的,事实上理性的意见表达也可以是激烈的,介於暴力与非暴力之间甚至指向暴力。理性是指意见表达的内核,有铁一样的事实证据和足以自洽的观点逻辑。语无伦次的意见表达只是小孩撒娇,歇斯底里的意见表达只是大妈吵架,诽谤中伤的意见表达只是流氓闹事,都不是充分且有效的意见表达。
理性的意见表达,建立在充分的信息之上,进而提出清晰明确的诉求:我们要什麽?我们凭什麽要它?我们如何才能得到它?如果不能得到,我们又会如何应对?或者是:我们反对什麽?我们为什麽反对?我们希望得到怎样的结果?如果反对无效,我们又会如何应对?
理性的意见表达是建设性的,即使它表现的形式有破坏性,但最终一定指向新的地平线,而非仅仅是泄愤的破坏。建设性的意见表达必然要求对话而非对抗,以论证和沟通来代替暴力和专政。因此,国家、社会、个人必须携手建立一种对话机制。表达意见的人们,可以公开地展现查尔斯·蒂利提出的WUNC(价值、统一、数量和承诺),迫使当政者配合,使其正视国家缺乏信任度和失意者充满暴力倾向的社会及政治原因,然後坐下来跟意见表达者们谈谈。
二是坚定。坚定的意见表达是持续的、可落地的。意见表达如不能持续,定将软弱无力。瞬间即逝的围观无法导向公民社会。永远停留在言说层面而从不尝试落地,同样是苍白的。所谓“千呼万喊,不如街头一站”。游行示威是人们在大街上聚集,表达个人意见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也许有人说宪法顶个球,但你如不信宪法,那它就真的球都不是。
坚定,还来自於对权威的不卑不亢。民主之所以未能成为普遍的生活方式,很大一个原因是人们在数百年来,未能转变对权威的忠诚观念。面对权威,温和的意见表达者需要更大的勇气,过於激进的分子则必须变得更加聪明。
三是拓展性。所有的表达空间都是自己争取的,而不是别人给的。被赐予自由的人只是奴隶。但我们也要知道,在所有平台中,没有平台是最坏的平台。所以,我们必须努力争取表达空间,但决不赤膊上阵。
拓展性还意味着,意见表达的路径是多选而非单选题。如果可以健康投票,那我们就用投票来表达,如果不能健康投票,那我们就投给“苍井空”,就像复旦大学的学生做的那样,或者投给“好庄严”,就像厦门大学的学生做的那样。(之所以投给“好庄严”,是因为选举前一般都有“投好庄严一票”的套话。)
除了投票,上访、上街、上网、上报纸、上电视……都是意见表达的重要途径。若将多种途径整合,同时将不同阶层的人聚合在共同的意见表达之下,那麽社会的横向联合就成为可能。联合是个好东西。一个姚明也许打得过十个郭敬明,但一定打不过一万个郭敬明。这就是联合的力量,蚁群可以咬死狮子。
四是想像力。我们不投掷石头,但可以投掷玫瑰。我们甚至可以用燃放烟花来表示反对,而不是只会竖起中指。想像力对应的是创造力,是幽默感。意见表达可以是有趣的,而不该仅仅是愤怒的。有趣一定可以抵抗无趣。我们邮寄明信片,我们穿特殊T恤,我们更换微博头像,我们借钱给那个胖子。充满想像力的有趣的意见表达,比青筋暴露的叫喊更有感染力。一个迷人的微笑,胜过一千条闪电。
五是美感。陀思妥耶夫斯基说,美能拯救世界。意见表达如是美的,那就一定是有生命力的。富含美学的意见表达,是情感的高度凝聚,是高尚情怀的自然流露。有时你不能依靠讲大道理说服对手,却可以用唤起审美的方式来说服。不能向他开火,那就写一首动人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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