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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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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4版:博客
红十字会居然把“黑手”伸进孩子们的口袋?
 作者: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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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安、南京、长春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生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参加青少年运动项目并缴纳会费的新闻。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的泥淖中:“强制捐款”、“被自愿”、“敛财”、“坑学生”、“连孩子都不放过”……媒体的口水和网友的板砖恨不得将红十字会就地处决。
  反应最快的当属西安市教育局,媒体报道後,他们立马顺应民意,叫停红十字会的青少年项目,并要求已经上缴的会费全部退还。至此,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陷入僵局,民众的愤怒得以平息。但是,我们该给红十字会定个什麽“罪名”呢——不该在孩子身上捞钱?
  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试图撇清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希望以一个更加亲切、和善的面目得到公众的好感,但现实却是,利用权力机构强行摊派入会人数和缴费额度,你还能腆着脸说自己不官方、不强权吗?那麽,谁还能期望“被自愿”、“被捐款”的人萌生出光荣、骄傲和喜悦之感呢?
  另外,旧话重提:会费和捐款去哪儿了?干什麽用了?在中国红十字会开展青少年运动项目之前,没有任何的前期规划和相关声明,这导致绝大多数捐赠者稀里糊涂地当了冤大头,出钱之後,也没有任何善款公开机制可以让捐赠者追查善款的去向和用途。人们听不到响声,自然会怀疑,项目的动机是什麽?
  “公开、透明”——慈善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被一再忽略,那结果自然也简单: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钱。公众选择了最朴素的对抗方式。“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事件”、“宋庆龄基金会事件”、“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系列负面新闻,已经让公众的心碎了一地,怀疑、谩骂、抵制社会组织似乎已经成为本能。
  那麽,以红十字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该怎麽办?红十字会一直声称,要让公众重拾对慈善机构的信心,但是,让受伤的人们学会忘却,绝非易事。而且,如果红十字会没有表现出洗心革面、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决心和行动,只是一味地要求公众既往不咎、重新来过,是不是又一次低估了人们的智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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