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预定一连三日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审,但暂未宣判。
上述三十三名被告涉参与走私,从香港以蚂蚁搬家方法偷运手提电脑、iPad、iPhone等到深圳,去年九月先後被警方拘捕。据指走私过程严密,由内地货主组织,港水客过关运货,再由深圳专人接货、核数。
绰号飞哥的罗姓香港男水客在庭上透露,水客过关运货前,会先派“侦察兵”拖少量货经过深圳海关,若发现检查严密,便向海关交出货物和罚款,之後通知同党切勿过关。若“侦察兵”顺利过关,後面水客即分批过关。晚上八至九时是水客过关高峰期,该时段检查较松懈,最多一天过境五、六次。
检方表示,其中一名水客头目邱某自09年起走私手提电脑,为降低风险,每次均先将电脑、配件、包装盒、电脑袋等分开,再组织多名水客分别由罗湖口岸、福田口岸过关。其中包装盒、电脑袋以每套十港元价钱,雇用水客走私。
据指水客头目获利甚丰,每部手提电脑带工费约二百元至三百元人民币,扣除每部约百元雇用水客的费用後,每部最高获利二百元。另一名水客头目郑某,从07年8月起走私四万一千多部手提电脑,按此推算,获利八百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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