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机会通过网络,进入台湾“监察院”的网站,在首页最明显的地方,就会看到“阳光法案主题网”的字样,这里有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告相关的一切资料。
“阳光法案”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是“财产申报”。依照目前的法令规定,各级官员洋洋洒洒一大串人,都要进行“财产申报”,否则就无法任职。“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各院的“政务官”及县市首长的财产申报资料,还必须刊登在政府公报及网上公告,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随时查看这些资料。另外一条规定,要求“总统”、“副总统”、“院长”、“副院长”及县市长等最高阶官员,财产不只申报公告,还要在任内交付信托,也就是说你自己不能随便处分财产,财产的变动是由信托专业人员来经手代理的。
不过,所有这些规定,以官员本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限,不包括已成年子女及其他亲族。毕竟不能一个人当官,他的亲戚都要丧失财产隐私权,不过这样也就必然留下了一些“阳光”不一定照耀得到的地方。成年子女,家族成员,当然还是有可能运用官员的人脉上下其手,却不受“阳光法案”的监督。
的确,有不少地方的政治势力,就是靠这种家族关系来规避监督,维持其政治关系衍生的种种特权利益。不过我们别忘了,在台湾,“阳光法案”之外,还有更严格、标准更高的媒体、舆论,不时会查看这些试图躲在黑暗中的台面下运作。
民进党副手参选人苏嘉全担任公职期间,曾经申报过个人及配偶的财产,然而爆发了“豪华农舍”事件後,接着又被挖出许多家族成员在屏东地方的行为,承受了愈来愈大的压力,为了平息风波避免影响选局,苏嘉全他不得不公布最新的财产状况,其中包括两位虽成年但尚未出阁的女儿的名下财产,不料引来国民党再次质疑。对此,民进党发言人回应:请马英九和吴敦义也比照公布财产。“阳光法案”没有杜绝所有的特权黑暗,也没有真正取消政治家族在地方的势力,不过“阳光法案”的精神,配合定期选举给政治人物带来的媒体监督压力,却在这些年来,对地方家族政治带来了实质的“玻璃天花板”。意思是说,利用特权、谋求利益的政治家族,将财产藏在庞大家族体系中的做法,就算能够在地方得逞,却也就限定了具有这样背景的政治人物,在参选的道路上往往走到一定的高度就上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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