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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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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大中华新闻
ATM存钱后存款不翼而飞 律师:银行应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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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晚上10时许,广东虎门一服装厂的两员工曾凡香和陈金艳在银行自助柜员机上存款。没想到,3个半小时後,他们俩共计2.6万多元的存款就被取走。事发银行通过自助银行摄像监控证实,犯罪嫌疑人在储户存款的柜员机上安装银行卡读卡器及摄像头,将银行卡的信息及密码盗走,而後克隆出新的银行卡,盗取储户存款。目前,虎门警方已介入调查。
  银行卡提醒信息显示,曾凡香是在11月7日22时31分在该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存入4000元,存款後余额为15595.99元。随後,其同事陈金艳在同一个柜员机存入2100元,存款後余额为11116.5元。在存款3.5小时後,曾凡香收到了该银行发来的3条取款短信,短信告知,她的银行卡在11月8日2时取款5000元;2时01分时,分两次取款10000元;2时02分,取款500元。2分钟的时间内,她的银行卡存款被取走15500元,另扣手续费16元,银行卡存款只剩79.99元。
  曾凡香在证实自己的银行卡存款1.55万元不见了之後立即报警,警方介入调查。8日上班後,她告知同事陈金艳其银行卡被盗走1.55万元之事。陈金艳才发现银行卡里的1.1万多元存款也不见了,里面只剩下100.5元。
  监控录像显示,在曾凡香和陈金艳存款之前,即10月7日22时15分左右,有犯罪嫌疑人来到了事发的柜员机,他们先将柜员机上的密码罩撬开取走,并在柜员机的读卡口加装银行卡信息读卡器,并在柜员机的左上角位置安装摄像头。通过这样的手段,在半小时内,盗走了多位储户的银行卡信息和银行卡密码。而後克隆储户的银行卡,再通过克隆的银行卡盗走储户银行卡里的绝大部分存款。
  律师表示,曾凡香和陈金艳银行卡存款被取走一案,银行应负全责。因为,自助银行的柜员机是由银行提供的,银行负有巡查和维护的责任。犯罪分子通过在柜员机上安装读卡器、摄像头等设备,盗取储户的银行卡信息,这说明,银行在巡查和维护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正是因为银行的不完善,给了犯罪分子作案机会,给储户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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