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1年11月01日
新闻内容
第C03版:社会
国籍衝突的一个实例
 作者:陈鐘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久前本人撰写《国籍法与国籍衝突》一文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有关《国籍法》第五条所引发的国籍衝突的实例。 近日,公安部网站《警事咨询》栏目,有一位民眾的咨询是一个符合《国籍法》第五条的国籍衝突实例。现将这一实例介绍如下。
  一、国籍衝突实例
  我女儿为何被扣上了中国籍
  内容:你好,我是山东人於2009年和英国人安妮在中国结婚,婚后怀孕由於两国各方面巨大的差异,她便独自回伦敦生下了混血女儿,理所当然的成为英国户籍,今年7月她们母女二人持英国护照在伦敦申请中国L签证获得中国驻英大使馆批准认可,8月以英国公民的身份从北京入境与我团聚。女儿签证很快到期,我去潍坊市出入境申请女儿的签证竟被告知我女儿具备中国国籍不给办理探亲签证,女儿在中国也没有任何档案哪来的中国籍?
  女儿申请退出中国籍因条件不符也被拒绝。问题是我女儿打算在山东住上1-2年,但是又没有L签证,据说超期每天500元。我女儿会被罚款吗???这到底怎麼办啊!
  答覆部门:公安部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孩子具有中国国籍,以中国公民身份在国内居住,不需办理外国人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国外的;叁、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规定,你也可以为孩子申请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经公安部批准后,可以为你女儿办理外国人签证。
  二、讨论
  1、本实例中混血女儿的父亲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中国。其母亲为英国国籍,本人出生在伦敦,符合《国籍法》第五条前款规定,具有中国国籍。同时,按英国法律规定又具有英国国籍,因此,发生了国籍衝突。
  2、安妮与女儿向中国驻英大使馆申请L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获得签证,可能是因没有审查其父亲的国籍,而在国内申请延签时,认定女儿为中国国籍,拒绝给予签证。既然认定是中国国籍,因此应可申请中国户籍,才能为解决国籍衝突创造条件。
  3、混血女儿的国籍衝突将在出境时遇到困难。如持英国护照出境,超过有效期,可能被罚,要解决国籍衝突引发出境问题,只有二个方案,一是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中国签证,二是申请中国公民出入境通行证出境,以英国护照入境英国。要办这两件事都要先有中国户籍。
相关评论
匿名网友  于2011/11/2评论道: 评论IP:117.136.12.** 点击查看所有评论>>
  我对这条新闻有话要说!中国应该开放双重国籍。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