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又有什麼可失望的?事实上,此前许多国人的期许,本就建立在对评奖规则和惯例不瞭解的基础上。
诺贝尔的奖项发展到今天,更多是用来对科学家一生的贡献作“总结性表彰”,而不仅仅是表彰近期的成就。此次获奖的叁位科学家,最年长的一位(生於1940年)也比屠呦呦年轻10岁,但他们在获奖领域的决定性成果获得、获承认,都比屠呦呦早得多。与之相比,青蒿素取得阶段性成果也好,获得业内和国际承认也罢,并无时序上的优势可言,今年不能获奖并不意外,倘获奖反倒是意外的事。
一些媒体曾以拉斯科奖是“诺贝尔奖”风向标为由,认定屠呦呦获奖有望,事实上这同样是误解。拉斯科奖相比诺贝尔奖,时效性要更强一些,儘管获拉斯科奖者的确有不少后来也获得诺贝尔奖,但都要延后一段时间。1997年至今,先获拉斯科奖、后获诺贝尔奖者共13位,二者间间隔最短的也有3年,最长的则达31年,与这些人相比,当年刚刚获得拉斯科奖的屠呦呦,显然并没有多少“加分因素”。
正因为诺贝尔奖的特点是“总结性表彰”,因此一个国家在科学领域内的基础、长期投入和积累厚度,是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类奖项“收成”的决定性因素,且不说欧美老牌发达国家,即如后起之秀日本,实行近代化改革的标誌是1868年明治维新,而系统引进西方先进科技则更早在1853年“黑船事件”后,期间一百四、五十年从无中断,但在诺贝尔自然科学类奖项方面,也直到约二、叁十年前才开始“丰收”。与之相比,中国起步虽勉强算得不晚,但期间多灾多难,科学积累的进程屡被打乱,至今充其量处在“原始积累”的“上量阶段”——稻穀还没灌浆,指望收成是不是也太早了点?
所谓期望,理应建立在现实、和瞭解现实的基础上,能做到这点,就不该对此次中国科学家未能获奖太过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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