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前些年我们常在电视广告上、在食品包装袋上看到“国家免检產品”的字样,似乎是定心丸,表明质量信得过。最初,这个荣誉头衔确实也还算靠谱。不过自叁鹿系列事件之后,“免检”早已沦落为了“不检”,最终,“国家免检產品”也从食品包装上被取消了。
与之类似的还有“中国驰名商标”。一些法院提供“一条龙服务”,通过司法审判认定了多个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腐败直接使一些省驰名商标的认定数连创新高,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司法认定形成。就连许多当地人也闻所未闻的品牌,竟然一夜之间成了“中国驰名商标”。
奖项的实质是一种社会荣誉,它的背后是信誉体繫在支撑,信誉度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奖项的价值。如果有人拿已经建立起来的信誉去做交易,去卖钱,一步步啃光了之前积累起来的信誉,这个奖项自然也就不值钱了,再拿来卖,也卖不出好价,因为公眾不认了。
据报道,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透露,2006年至2009年期间,由中央纪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全国共清查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此前也有媒体爆料,河北的一个县17天接待了92批各路评比达标检查团,平均一天接客5批还不止。
在公眾看来,那些评比表彰的荣誉几乎和自己毫无关係,似乎一文不值。但在行政体系中,这些荣誉却很管用。原因无他,上级认可,至於社会公眾是否认可,关係不大。行政主导的荣誉授予机制超强,公眾参与的荣誉授予机制极弱,这就是当下的一种荣誉双轨制。上下级部门一起巧立名目,乱髮评比表彰的荣誉,各取所需。在这个游戏中上下两边都是赢家,而唯独纳税人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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