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美国执业护士需拥有硕士资格,但护士组织打算在2015年要求所有执业护士必须拥有博士学位,以积极推动护士进修。2004年获颁博士衔的护士只有170人,但去年获得博士学位的护士已多达7037人。
美国护理学院协会主席波藤帕(Dr.Kathleen Potempa)称,鼓励护士取得博士学位,只是希望护士进修护理专业的知识,并非要和其他专业竞争,亦与过去数十年争取立法,给予护士更大自主权、处方权和收入无关。
不过,有医生认为拥有博士衔的护士增加这一现象,背后实际上是围绕“doctor”称号、权力与利益的一场争夺战。美国家庭医生学院委员会主席戈茨(Dr.Roland Goertz)称,“doctor”一词数世纪以来都是医生专称,忧虑医疗界大量自称“doctor”的护士,将令病人对不同医护人员的角色產生混淆,专业范畴失去清晰界线,亦担心护士组织推动进修博士衔,旨在争取独立执业,直接治疗病人的权利,提高收入地位。
有医生组织更推动立法限制使用“doctor”称号。纽约州议会一项提案建议禁止任何学歷的护士公开自称为“doctor”。亚利桑那、特拉华等州已立法禁止护士、药剂师等使用“doctor”称号,除非他们即时表明本身的专业。
美国护士年薪中位数约8.6万至9万美元,约等於初级医生的一半薪酬,主要担任医生的辅助角色,须经医生指示或转介下,病人才会接受其服务。近年医护服务需求增加,医生需与其他医护人员分担治疗责任。
有医生忧虑推动护士进修,最终对病人弊多於利。宾夕法尼亚大学护理学院院长梅莱斯(Dr.AfafI.Meleis)称,拥有硕士与博士学位的护士在临床护理表现方面分别不大,进修必要成疑。北卡罗来纳大学医学院助理教授弗拉黑尔(Erin Fraher)表示,护士修读博士将耗费更多时间金钱,并会因学歷上升而要求更高薪金福利,令医疗成本增加,但却无助改善病人护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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