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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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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本地新闻
車子坏了就可以不上班?一女子拒乘公交车上班遭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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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家住Kaitaia的女子Marie Bellass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诉,称其被无理解雇,她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据悉,她的前僱主是一家垃圾中转站,解雇部分原因是由於她的私家车坏后拒绝乘坐公车上班。
  Marie Bellass在Ahipara垃圾中转站工作,她在中转站的工作时间是週一、叁,五及週末。她受雇於主营北岛河流清洁业务的社区商业和环境中心机构。该公司解雇她的理由是她在自己私家车坏之后拒绝考虑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如短期内搭乘巴士上班。
  “并不是因为Bellass女士的汽车车坏后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她被解雇,而是因为她拒绝考虑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她不断地向其僱主反映她要先处理好车子的问题,导致她被解雇。”雇佣关係仲裁庭的仲裁员Dzintra King表示:“员工有责任,通过直接沟通的方式与僱主达成共识,但Bellass女士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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